论教育惩戒的理性回归与人文实践
**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的明确,教育惩戒作为一项古老而又常新的教育手段,其合法性与必要性在新时代背景下被重新审视和确立,2025年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教育惩戒从模糊的“灰色地带”走向了有法可依的“光明正道”,本文旨在探讨教育惩戒的深刻内涵与时代价值,分析其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与边界,并提出构建理性、合法、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惩戒实践路径,以期推动其回归教育的本真,成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力支撑。

教育惩戒;立德树人;边界;人文关怀;家校共育
在传统教育观念中,“戒尺”曾是教师权威的象征,也是管束学生行为的利器,随着现代教育理念的演进,特别是“赏识教育”的盛行,教育惩戒一度被视为与“尊重学生”、“关爱学生”相悖的“洪水猛兽”,其作用被严重边缘化,部分教师因担心“体罚”之嫌而“不敢管、不愿管”,导致课堂纪律失范、学生规则意识淡薄等问题日益凸显,在此背景下,如何正确认识并运用教育惩戒,成为新时代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。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的出台,不仅是对教师赋权,更是对教育责任的强调,它为教育惩戒的规范化、法治化提供了根本遵循,标志着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重要进步。
教育惩戒的内涵与时代价值
教育惩戒,绝非简单的“惩罚”或“体罚”,其核心在于“教育”,目的在于“惩戒”,它是指学校、教师基于教育目的,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促使学生引以为戒、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,其本质是教育,手段是惩戒,目标是育人,理解其内涵,必须厘清几个关键点:第一,它是合法的,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进行;第二,它是有益的,其出发点是促进学生的发展,而非教师的情绪宣泄;第三,它是有限的,必须遵循比例原则,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。
在新时代背景下,重申并规范教育惩戒具有深刻的时代价值。

它是维护教育秩序与教学公平的基石。 一个有序的课堂环境是有效教学的前提,当少数学生的违纪行为(如扰乱课堂、欺凌同学、不交作业等)得不到及时、恰当的纠正时,不仅会损害自身的学习权利,更会侵犯其他学生受教育的权利,破坏教育的公平性,教育惩戒通过设定明确的“红线”和“后果”,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干预,能够保障绝大多数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,维护集体利益。
它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与责任担当的必要途径。 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”学生终究要步入社会,而社会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、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构成的,教育惩戒是学生最早接触的“社会化”训练场,通过接受惩戒,学生能够直观地理解行为的边界,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,从而内化规则意识,培养对自己、对他人、对社会负责的担当精神,这种“契约精神”的培养,远比空洞的说教更为有效。
它是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与人格完善的助推器。 适度的惩戒能给学生带来必要的“痛感”,这种痛感能够打破其错误行为的惯性,促使其进行自我审视和反思,当学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时,他们才会真正思考“为什么错了”、“错在哪里”、“以后该如何做”,这种从外部约束到内在觉醒的转变,是学生心智成熟、人格完善的关键一步,惩戒的过程,实际上也是一个价值引导和品德塑造的过程。
教育惩戒的边界与伦理困境
尽管教育惩戒价值重大,但其“双刃剑”的特性也决定了它必须在严格的边界内运行,一旦越界,便会从“教育”异化为“伤害”,引发严重后果。

首要的边界是“法律与政策的红线”。 《规则》明确列出了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,并细致地划分了一般教育惩戒、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的层次与方式,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、暂停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等,属于一般惩戒;而由学校承担的“专门的教育矫治措施”,则属于最严重的惩戒,教师必须对这些规定了然于胸,任何超出《规则》范围的惩戒行为,如罚抄过量作业、孤立学生、言语侮辱、变相体罚等,都是违法的,必须坚决杜绝。
是“爱与尊重的伦理底线”。 教育惩戒的终极目标是“育人”,整个过程必须充满人文关怀,惩戒的实施者——教师,必须怀有“治病救人”的仁爱之心,而非“泄愤报复”的冷漠之心,惩戒的方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、性格差异和身心承受能力,避免造成心理创伤,惩戒的时机要恰当,避免在学生情绪激动或众目睽睽之下进行,以免其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,惩戒之后,必须有及时的沟通与疏导,让学生明白惩戒背后的良苦用心,感受到老师的关爱,从而“口服心服”,真正达到教育的效果。
在实践中,教育惩戒面临的伦理困境主要体现在:一是“度”的难以把握,如何做到“罚当其过”,既起到警示作用又不至于过度伤害,考验着教师的智慧与耐心;二是“情”与“法”的平衡,教师如何在维护规则权威的同时,不与学生产生情感对立,建立一种亦师亦友的和谐关系;三是“个体”与“集体”的冲突,如何处理惩戒个别学生与维护班级整体氛围之间的关系,避免“杀一儆百”式的简单粗暴。
构建理性、人文的教育惩戒实践路径
要让教育惩戒真正回归教育的正轨,需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乃至教师自身形成合力,构建一套科学、规范、充满人文关怀的实践体系。
第一,强化教师培训,提升惩戒艺术与育人能力。 学校应将《规则》作为新教师入职和老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,通过案例分析、情景模拟、专题研讨等方式,帮助教师深刻理解惩戒的内涵、边界和具体操作方法,更重要的是,要提升教师的“育人”能力,培训内容不应止于“如何罚”,更要侧重于“为何罚”和“罚之后怎么办”,教师需要掌握心理学知识,学会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,具备情绪管理和冲突调解的能力,将惩戒过程转化为一次深刻的德育过程。
第二,完善校规校纪,确保惩戒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 学校在国家《规则》的基础上,应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具体、明确、可操作的校规校纪,这些规定应在开学初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公示,并组织学习讨论,确保人人知晓,学校应建立教育惩戒的监督和申诉机制,如成立由教师、家长、学生代表组成的委员会,对重大惩戒事件进行审议,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防止惩戒权的滥用。
第三,深化家校合作,凝聚教育共识。 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,离不开家长的理解与支持,学校应通过家长会、家访、线上沟通等多种渠道,向家长普及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合法性,澄清“惩戒等于体罚”的误区,引导家长认识到“爱孩子”不等于“纵容孩子”,当家长与学校在惩戒问题上达成共识时,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,避免出现“学校管,家长护”的尴尬局面,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第四,回归教育初心,做到惩戒与关爱并重。 任何惩戒都应服务于学生的成长,教师在实施惩戒时,要时刻牢记“育人”初心,做到“严慈相济”,惩戒前,要耐心倾听,了解事情原委;惩戒中,要态度严肃,方式得当;惩戒后,要给予温暖,进行鼓励和引导,让学生明白,老师的惩戒是“为了你好”,而不是“跟你过不去”,这种充满温度的教育,才能真正触动学生的心灵,实现惩戒的最终目的。
教育惩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是爱与责任的体现,而非权力的滥用,从《规则》的颁布到理性的实践,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它要求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既要“手持戒尺”,心怀规则与责任;又要“眼中有光”,充满关爱与智慧,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在严格与温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,让教育惩戒真正成为一面镜子,照见学生的不足;成为一座桥梁,连接规则与自由;成为一双翅膀,助力学生飞向更广阔、更自律的未来,最终实现“立德树人”的根本任务,培养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